我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在怀孕的前三个月,我一直和我的丈夫有性生活,没有任何不适,但我从各种渠道了解到,在怀孕的前三个月最好不要有性生活。请问: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对胎儿是否有直接的不利影响?
在怀孕的前三个月,胎盘尚未完全形成,胚胎还不稳定,孕妇体内的孕激素分泌处于低潮,所以在这个时期发生性行为有以下危害。一是性交时的机械刺激和性高潮时的子宫收缩可能导致流产和胎膜早破;二是男性精液中含有前列腺素,可刺激子宫收缩,导致胎盘早剥而流产;三是有可能发生性生 第三是不洁性交引起宫内感染的可能性。
因此,妇产科医生提醒怀孕夫妇避免在怀孕前三个月发生性行为是有意义的。
怀孕早期性生活的主要危险是流产和宫内感染,但如果你没有这些情况,而且胎儿发育正常,就没有必要担心。
在长达十个月的怀孕期间完全禁止性生活是不现实的。但是,为了胎儿的正常发育,以后的性生活应该合理安排。丈夫要体贴妻子,性生活时不要压迫腹部,不要刺激乳头,避免诱发子宫收缩;性生活姿势最好采用前侧、前坐位、侧卧位;阴茎不能插入太深,动作不能太大。
以下情况应禁止性生活:先兆子痫、习惯性流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10个月以及有其他严重并发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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