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生子是人生大事,每个女人都要经历婚后生子的阶段。因为妇女从怀孕到分娩,再到坐月子,至少有一年半的时间不能像怀孕前那样 “认真 “工作。因此,一些公司不愿意雇用即将生孩子的妇女。即使是那些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很长时间的人,在谈到怀孕和分娩时有时也会 “不友好”。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应该知道,孕妇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保障妇女在怀孕和分娩期间的权利,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女雇员在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不得减少其基本工资或终止其就业合同。
虽然产妇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你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就只能自食其果。反之,如果你能依靠法律,你就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妇女在怀孕和分娩期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整理了两个真实案例供大家参考。
女子拒绝在公司喂奶被辞退
拒绝使用没有窗帘的哺乳室被驳回,要求允许保护胎儿被驳回…….。日前,东莞中院公布了一些女职工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法官表示,东莞女工群体庞大,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依法得到用人单位的特殊保护。例如,如果一个工人怀孕7个月,就不允许加班或上夜班,工人请假做孕检必须支付正常工资。
吕女士于2004年加入东莞一家公司,并在2012年6月生下一个孩子。在孩子一岁前,吕女士每天都回家喂奶一个小时。公司安装了 “母乳喂养室 “后,卢女士必须在母乳喂养室得到照顾。然而,哺乳室缺乏窗帘、锁、桌子和椅子,卢女士拒绝在里面哺乳。双方争论不休,公司最终在2013年初解雇了卢女士。卢小姐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
法官认为,卢小姐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周,每天有一小时的母乳喂养的合法权利,这应该受到被告公司的保护;公司有权安装哺乳室,但必须提供舒适的环境,保护隐私。显然,该公司的护理室并没有这样做,所以它裁定吕女士胜诉。
35岁的吕某是东莞一家IT公司的工人,于2013年1月10日向公司申请暂停工作两个月,原因是怀疑有先兆流产的症状。期限过后,吕某指示同事将其停职时间延长4个月,以保住胎儿,但公司没有批准这一请求。2013年3月14日,公司以卢女士旷工3个工作日为由将其解雇。卢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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