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计划的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
本次生育补贴申请对象为: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三孩的。全年均可申请,最晚申请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补贴标准,符合生育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女职工可向居住地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工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陈世军表示,需要提醒的是,在医疗互助项目有效期外生育、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未按规定提供完整材料这三种情况将不予发放。另外,生育前申请人调离本市工作的不再享受。三孩生育政策来了有什么补助生三胎奖励政策